河南省安徽商會
豫徽商字〔2019〕04號
關于加強對商會會費及
會長辦公會議有關規定進行調整的通知
各位會長、理事、會員:
經2019年2月17日第三次常務會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,對會費收繳、會員退會程序、會長辦公會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,具體情況如下:
一、會費及退會程序
1、文件下發之日起,新入會常務理事會費每屆1.5萬元、理事每屆1萬元、會員每屆2000元;
2、因工作調動等原因,常務副會長、副會長、常務理事、理事退會,自退會批準之日起,只退回本屆剩余時間段會費。會員會費不再退還;
3、常務理事、理事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退會由分管常務副會長審批;會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退會由副會長(組長)審批;
4、文件下達之日前的老會員按原規定執行。
二、會長辦公會有關規定
1、會長辦公會和常務會長辦公會凡遲到的樂捐200元;
2、會長辦公會一年中允許請假一次,從第二次請假起每次樂捐500元;常務會長辦公會一年中允許請假二次,從第三次請假起每次樂捐1000元;
3、樂捐款用于年底的年會費用支出。
河南省安徽商會
2019年2月20日